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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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政[1995]25号、浙地税一[1995]62号
颁布:浙江省财政厅 1995-10-20
 

各市、地、县、财政局、地方税务避(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稽查分局,省国家税务局外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79号《关于金融业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人民银行,省工商银行,省农业银行,省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省分行,省农业发展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