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系统征收资源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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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地税一[1995]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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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1995-11-21 |
各市、地、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二分局、稽查分局、省国家税务局外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75号《关于铁路系统征收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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