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现金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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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国税计[2004]78号
颁布: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04-05-21
 

各省、县国家税务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县(市)支行,各市、县财政局(不发宁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现金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4]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