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云南侨通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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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国税函[2004]666号
颁布: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2004-07-23
 

昭通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昭通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给予云南侨通包装印刷有限公司2004年度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昭国税发[2004]124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三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的通知》(国税发[1999]172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云南侨通包装印刷有限公司2004年度继续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