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吃喝玩送”的通知
税务律师提醒您:如对本法条文有所疑问,敬请拨打咨询热线:(86) 010—58697282/58697292
云地税发[1995]316号
颁布: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5-12-25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禁公款“吃喝玩送”的通知》(云办发[1995]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并将贯彻执行情况报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