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管储备棉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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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地税一字[1999]24号
颁布: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1999-05-27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管储备棉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