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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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财税[2002]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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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2002-10-18 |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02年7月30日,中共云南省委会议决定,我省执行西部大开发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从2002年7月1日起执行。为此,我省贯彻《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云财税[2002]19号)中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执行时间更改为从2002年7月1日起执行,其他税种的执行时间不变,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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