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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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财税政[2000]37号
颁布: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2000-08-24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