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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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地税发[1997]363号
颁布: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1997-11-20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文件的通知》(云政发[1997]17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地税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