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考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税务律师提醒您:如对本法条文有所疑问,敬请拨打咨询热线:(86) 010—58697282/58697292
|
云地税发[1998]481号 |
|
颁布: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1998-10-14 |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5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添加到百度搜藏
添加到雅虎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