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设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税务律师提醒您:如对本法条文有所疑问,敬请拨打咨询热线:(86) 010—58697282/58697292
|
云国税函[2001]90号 |
|
颁布: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2001-03-05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设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56号)转发给你局,经核实,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青年路证券营业部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0)157号规定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可并入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缴纳,请认真做好就地监管工作。
添加到百度搜藏
添加到雅虎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