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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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财税[200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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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2006-01-13 |
各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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