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通知
税务律师提醒您:如对本法条文有所疑问,敬请拨打咨询热线:(86) 010—58697282/58697292
|
云地税农字[1999]50号 |
|
颁布: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1999-06-29 |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云地税农字[1999]50号 |
|
颁布: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1999-06-29 |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