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务律师提醒您:如对本法条文有所疑问,敬请拨打咨询热线:(86) 010—58697282/58697292
云地税二字[2006]13号
颁布: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2006-01-14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发[2005]2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