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税局、云南省国税局、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底到期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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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财税[2005]39号
颁布: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税局、云南省国税局、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2005-05-18
 

各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天地2004年底到期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