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局关于云南地矿局809队缴纳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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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国税函[1997]1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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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云南省国家税局 1997-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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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关于云南省地质矿产局八零九队要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请示》(楚国税函[1997]2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云南省地质矿产局八零九队所属的云南省楚雄地质工程勘察施工公司等5户企业(名单见附表)1997年度以云南省地质矿局八零九队为纳税人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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