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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部分企业所得税缴库问题的通知
税务律师提醒您:如对本法条文有所疑问,敬请拨打咨询热线:(86) 010—58697282/58697292
云国税发[2004]7号
颁布: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2004-01-17
各地、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部分企业所得税缴库问题的通知》(财预[2003]5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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