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饲料工业企业和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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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颁布:1997.09.23 1997-09-23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饲料工业企业相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