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乌(乌克兰)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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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 2004-04-12 |
(1995年12月22日 国税函发[1996]6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乌克兰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已于1995年12月4日在北京正式签署。该协定还有待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协定、议定书文本印发你局,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克兰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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