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使用牌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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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颁布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征免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的通知[失效](2008.1.17)
   国税发[1994]028号
   94年02月15日
国家税务局关于外籍人员自用的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恢复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1]447号
   91年03月26日
关于对外国通讯社等单位及其人员使用的自行车停止征收车辆使用牌照税的通知
   财税[1980]146号
   80年08月21日
财政部关于驻华使、领馆公务人员的眷属和外籍非公务人员自用车辆免征使用牌照税的通知
   财税外字[1980]2号
   80年01月16日
关于各国驻华使、领馆公务人员自用汽车免税问题
   财税字[1979]221号
   79年11月28日
财政部关于对外国籍人员征免车辆使用牌照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78]第2号
   78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