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及相关制度汇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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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03-10-21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

  为切实抓好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工作,区局编辑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及相关制度汇编》,现下发各地。各地收到《汇编》后请及时电告区局法制处。

  注:

  1、各盟市局邮件中含当地稽查局用书(发往赤峰市局邮件中含东部稽查分局50册),请各盟市局及时转交。

  2、《汇编》发放范围:盟市局局领导、税政法制系统工作人员、盟市稽查局工作人员、税收一线执法人员、有关企业及下岗失业人员。

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