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纳税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
税务律师提醒您:如对本法条文有所疑问,敬请拨打咨询热线:(86) 010—58697282/58697292
内地税函[2001]59号
颁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01-04-19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同乡会税义和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