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卡塔尔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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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税字[2001]1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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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01-05-11 |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中国、卡塔尔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工的通知》(国税函[2001]2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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