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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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国税所字[1999]48号
颁布: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1999-10-27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80号)转发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外国居民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申请表》区局不另行印制下发,各地可依据表样自行印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