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税务律师提醒您:如对本法条文有所疑问,敬请拨打咨询热线:(86) 010—58697282/58697292
内国税所字[1997]534号
颁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97-10-17
 

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506)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内蒙古办事处(寿险、财险)是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在我区的分支机构,请你局严格按照内蒙古国家税务局内国税所字[1995]561号、[1997]47号和[1997]48号通知的有关规定,对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内蒙古办事处(寿险、财险)实施就地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