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税务律师提醒您:如对本法条文有所疑问,敬请拨打咨询热线:(86) 010—58697282/58697292
内地税函[2003]18号
颁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03-02-25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