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200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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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国税函[2008]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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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08-04-01 |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200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8]2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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