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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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财税[2006]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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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2008-04-26 |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6] 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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