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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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财税[2006]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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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2008-04-26 |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6] 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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