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免征营业税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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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财税[2006]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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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2008-04-26 |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 [2006] 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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