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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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 2007-07-05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城区(开发区)分局、直属局、稽查局,区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源自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上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税务局和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