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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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地税发[2007]262号
颁布: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07-12-10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14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OO七年十二月十日